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行业协会,相关单位:
自2017年《农药登记办法》施行5年多来,农药管理形势发生新的变化。为进一步完善农药登记管理配套规章,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农药登记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报送我司。联系电话:010-59192810、59192847,传真:010-59191875,电子邮箱:pmd@agri.gov.cn。
附件: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