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企业自查报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系统线上申报及特食抽考等工作要求,全面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一是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化”
按照风险分级对全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列入检查计划中。督促企业依据清单制定符合企业生产状况的《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并归档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进行管理。日常监管中,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企业是否从原辅料采购、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成品运输与贮存、成品销售等方面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工作记录是否留存备查等工作。
二是结合主体责任系统和自查报告制度,督促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
利用辽宁省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系统,督促企业线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并做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食品安全总监组织“周排查”,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治理报告;企业负责人落实“月调度”,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企业定期将上述落实情况汇总上报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系统。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监管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评估企业的体系运行情况,并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结合特食抽考系统,督促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规范化”
督促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标准等要求,制定培训管理制度,组织员工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同时对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定期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企业利用“特食抽查考核”小程序及“辽宁特食在线学习考试平台”对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全员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不断提升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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