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绵阳一火锅店熬制使用地沟油的新闻引发关注。据悉,该火锅店经营者史某等4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60万元,追缴经营者违法所得人民币228.93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销售额十倍赔偿金人民币2289.3万余元。
使用地沟油被重罚,该火锅店可谓咎由自取。地沟油对人体具有危害性,早已被明令禁止使用,而该火锅店为节约成本,从消费者食用后的火锅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回收、熬制“地沟油”,添加到火锅底料中再次予以销售,两年时间卖出近5万锅。如此无视消费者健康,已构成严重违法犯罪,并且影响恶劣,重罚是理所当然。
事实上,对于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行为,只有重罚才能彰显法律震慑力,产生警示作用。众所周知,地沟油曾是无数消费者心中的痛,一度被视为餐饮界“毒瘤”。2010年起,经过国家大力整治,生产使用地沟油的现象逐渐减少。但近年来,地沟油又有冒头的趋势,除本案中的火锅店外,今年范围内还有多起使用地沟油被处罚的案例曝光。对于这些铤而走险的不法商家,就应该冒头就打,发现一起重罚一起,以此倒逼商家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正如部分网友所说,“如果都像这样重罚,谁还敢使用地沟油。”
而除了重罚之外,面对可能“死灰复燃”的地沟油,各地相关部门更应该通过摸排、清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和治理,及时发现问题。地沟油具有极高的违法隐蔽性,往往不易发现。事件中涉事火锅店生产使用地沟油达两年之久,之所以被曝光,正是得益于绵阳市公安局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专项行动。因此,要防止地沟油出现在消费者餐桌,各地相关部门在监管时刻在线的同时,也需要进行不定期排查,尤其是突击检查,只有这样才能让违法生产使用地沟油行为无处遁形。
食品安全问题大于天,怎么重视和强调都不为过,对于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必须通过加强监管和加大处罚予以严厉打击,地沟油是这样,其它食品安全问题亦是如此。去年7月,高检等七部门印发《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座谈会会议纪要》,该制度的出发点,就是要通过加大食品违法犯罪成本,对侵权人及潜在违法者产生震慑与警示作用。
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火锅店使用地沟油被判赔2289余万,体现了法律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零容忍”。广大餐饮经营者理当引以为戒,提高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时刻牢记守法诚信经营,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编辑 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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